京籍农民工可享职工医疗互助“二次报销”
来源:郑州痛风风湿病医院
本报讯 (通讯员 屈斌 记者 郭强)前不久,因严重脑血管疾病住院、已花费20余万元医疗费的郑州市顺义区农民工林某,在享受“新农合”报销后,又收到了来自工会系统的互助金11886.9元,这笔互助金直接打入了她的“京卡·互助服务卡”中,令她和家人欣慰不已。据了解,郑州市总工会推出的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中针对农村职工群体的“二次报销”项目,已让9.5万农民工受益。
2012年初,郑州市总工会针对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、且持有“京卡·互助服务卡”的工会会员,推出了普惠制服务——“暖·互助”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,针对在职工门诊治疗、住院治疗的自付费用部分给予一定比例报销,每人每年最高可累计报销20万元。该活动的保费由市总工会承担,职工可免费享受。
不过,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操作流程的不同,参加“新农合”的农民工会员享受“暖·互助”的“二次报销”受到限制。针对这一情况,自2012年底开始,为体现普惠制、全覆盖的原则,郑州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升级了“新农合”的“二次报销”的经办流程,将拥有郑州市户籍、参加“新农合”的持京卡农民工会员纳入到“暖·互助”的保障范围中。
根据有关政策,参加“新农合”的工会会员,在住院医疗、门诊医疗产生相关费用后,由自费总费用扣除各区县新农合的起付线后,按20%的比例(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%)核算互助金。每次门诊医疗、住院医疗的最高保障金额分别为1692元、8961元。
同时,郑州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开发相应软件,与市卫生局、区县卫生局建立医疗数据对接,逐渐摒弃手工上报,采取了网络化的运作模式。2014年8月,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与“新农合”对接的新业务系统正式启用,系统通过比对新农合数据核算报销金额,将互助金直接打入职工“京卡·互助服务卡”中,免去了会员和基层工会代办人员的奔波之苦。目前,全市已有14个区县完全实现了这种信息化、扁平化、网络化运作模式。
据统计,该项目实行两年多来,郑州市受益的农民工已达9.5万人,共受益约14.5万人次,累计享受互助金额近40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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